阿邊個,唔好再Hack入我個Account到改我個Blog,呢個Blog得我一個人寫,你咁做喺犯法,偷我個password,偷我啲資料,仲要講俾人聽,我忍咗你好耐。你好收手喇,無論你喺邊個,我唔想同你有任何瓜葛。仲有你偷我資料,麻煩你七倍償還,我好需要錢,你可以還錢俾我,你嘅資料唔好俾我,我冇興趣知,我知道咩喺私穩權,你明知故犯,罪加一等,要唔要你坐監警方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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